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形式
2020年博士招生考核形式统一为网络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系统操作及使用说明请详见“教育部学信网关于系统操作说明”(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二、考核时间
2020年7月4日至5日,上午9:00开始。
三、考核内容
考核以面试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包含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主要涉及英语、专业基础、综合能力、研究基础等,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流程
1)英语应用能力(英文自我介绍,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占总成绩15%。
2)专业面试含专业基础(含运筹学和统计学);占总成绩30%。
3)综合能力面试(考察学生科研能力、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占总成绩40%
4)研究基础考察, 含考生介绍个人简历、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占总成绩15%
5)总成绩=英语×15%+专业面试×30%+综合能力×40%+研究基础×15%
五、资格审查
即日起至7月2日中午12:00前以“2020博士考核材料+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 命名的考核相关材料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glxy821@163.com邮箱),考核材料清单如下:
1.《贵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 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均可);
5.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第一或在读研究生期间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均可);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7.PPT电子版(个人简历、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初步研究计划及预期量化目标);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意见。
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考核。
六、录取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普通计划考生,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额为该导师的招生名额)。
(三)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与报考专业考生平均总成绩的离差,依次录取。
(四)高校思政专项计划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五)未经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加试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7月20日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中心、实验室)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考核办法、考核名单、考核结果等信息由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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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