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校内申请调整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4〕47号)及《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贵大发〔2023〕39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管理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烨
副组长:李本光 王 婷 邓 琳 许为宾
成 员:王美强 刘遗志 吕 凡 陈 颖
赵元媛 车婧娴
二、申请条件
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贵大发〔2023〕3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不得参加申请专业调整。
三、申请程序
1.2023级以成绩优良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填报《贵州大学优秀生校内调整专业审批表》,其申请表中操行鉴定意见由大一期间所属学院出具。需向转入学院提交《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成绩排名、成绩单,均需学院盖章。
2.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申请调整
专业需填报《学籍处理联单》一式两份,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及排名,书写个人申请(附个人联系方式),家长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附家长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转入转出的《学籍处理联单》均需学院签署意见、盖章。
上述相应申请材料纸质档于2024年7月24日前交至管理学院教学科。
四、学院教学科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教学处审定批准,并将优秀学生转专业的审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公示。已审核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联系人:赵元媛电话:13078599590
附件:
附件4:贵大发〔2023〕39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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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